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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金器进当铺引出奇案

1999-03-30 来源:生活时报 仙正 丽鸣 我有话说

这是一件全国罕见、令人震惊的奇案。

一个打扮艳丽、20多岁的妙龄女郎,利用伪假金器作财物抵押,一次二次三次……整整七次走进当店,屡屡得手,获得典当巨额现金近7万元。

人们围绕这宗案件,一场争论正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展开。

不久前,笔者专程采访了黄岩公安分局了解到此案来龙去脉。

妙龄女七进当铺

1998年2月11日,台州市黄岩区街头某典当店。

20多岁的女店员牟某正在忙碌不停,认真地接待一个又一个前来典当的顾客。一位艳丽时髦的姑娘挤进典当店,拿出两根金手链,往柜合上一摆:“当!”

店员们接过抵押品,经检验,认为是真的,这两根手链重量127克,典当价值9000元,当期一个月。店员们凭路桥王某的居民身份证,当场开具当票,办理典当手续。

时隔半个月,那位姑娘再次走进当店,把2根195克重的金手链当掉了,获得典当款1.4万元。

“你怎么有这么多金手链?”为她办理典当手续的工作人员有点不解地问。

“我要还贷,只好向人家借,过几天我爸爸回来后就取回。”姑娘回答十分干脆。

还是没有引起典当店的警觉,一切仍是正常的。

2月27日那天,那位姑娘第3次走进典当店,工作人员见是老客户来当,又一次轻易地为她办理了一条手链重98克,当价6800元,当期一个月的典当手续。

3月16日,姑娘第4次走进典当店,凭黄岩李某的居民身份证,当了2根重214克重的金手链,获得当款1.5万元。

在不到2个月短短的时间内,姑娘凭自己或他人的居民身份证,先后6次在这家典当店里典当掉11根男式金手链,获得典当款6.88万元。

当铺人员呼上当

兔子的尾巴终于长不了,正当这位姑娘频频得手、洋洋得意的时候,她露出了马脚。

4月30日,当她第7次来到当店,当时,她拿出一根金手链、一只金手镯抵押,正好被该店颇有经验的沈师傅碰上了,沈自言自语地说了一句:“手链和手镯的重量、颜色有点异常呀!”

“这样吧,若想当,我们先用锉刀锉一下,或者把手链割断查验后再当!”当店工作人员说。

“这些东西是别人的,我先打电话问一下。”姑娘回答道。

于是,姑娘从随身所带的小包里取出“大哥大”……她预感自己原形毕露,趁工作人员不备之际,悄然溜走。待工作人员回过神来,早已不见她的踪影,留下的却是正待检验的假货。

工作人员这才认真起来,真正觉察到其中有诈,马上检验,发现手链、手镯外面是用金包的,里面是白色的。接着,找出她在此之前6次当的11根手链,核对都是同一类“货色”!

“上当了!上当了!……”工作人员大呼上当,当店急忙派人向公安分局奔去……

对奇案众说纷纭

典当店被骗毕竟是第一次听到,分局十分重视,立即召集人员进行分析,一边邮发协查通报,一边查找当事人下落……

不料,正在警方调查取证过程中,那位姑娘的父亲不知从何得到消息,为其赎回了连续6次当掉的11件金器,除支付了典当款6.88万元外,并付清了超期部分的典当利息,为自己的女儿“松绑”。

一时间,人们议论纷纷,典当乎?骗子乎?

公安机关通过认真的调查,认为姑娘诈骗的动机明显。社会上有的人认为她用假金器,制造假象,获取典当金额数目巨大,客观上确实形成了一场“骗局”,但也有的人认为她的父亲兑现了全部典当的金额,完全赎回了全部抵押品,不仅挽回了当店的损失,而且也使当店获得了利益,至于抵押品的价值都由当店自行而定,她没有声称抵押品价值,因此责任还在当店本身。再说,她是凭身份证典当的,客观上仍然属于正常的典当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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